東莞VOCs的概念、危害及排放源頭-廣綠環保
作者: Guanglv
來源: 未知
發布時間:2018-05-31 11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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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世紀,隨著環保理念的漸入人心,空氣污染問題備受關注,其中揮發性有機廢氣、煙氣、惡臭氣體等對環境的危害最大,治理首當其沖!下面韻廣綠保將從廢氣的概念、危害、源頭三個方面為您普及廢氣相關知識!
一、易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VOCS)的概念
VOCS是一大類有機污染物的統稱,該類化合物常溫下飽和蒸氣壓大于75Pa,常壓下沸點小于250℃。從環境監測的角度來講,主要包含氧烴類、烴類、氮烴、鹵代烴類及硫烴類化合物。此外,VOCS還有以下三種定義:
①指任何能參加氣相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;
②一般壓力條件下,沸點(或初餾點)低于或等于250℃的任何有機化合物;
③世界衛生組織(WHO,1989),對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TVOC)的定義是:熔點低于室溫,沸點范圍在50~260℃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。
二、VOCs帶來的危害
VOCs是繼顆粒物和二氧化硫之后,又一大空氣污染物。它的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:
①多數VOCs有毒、有惡臭,部分VOCs有致癌作用;如:大氣中的某些多環芳烴、芳香胺、樹脂化合物、醛和亞硝胺等有害物質對機體有致癌作用或者產生真性瘤作用;某些芳香胺、醛、鹵代烷烴及其衍生物、氯乙烯則對有機物有誘變作用。而且,當大氣中有幾種有毒物質共存時,由于毒性的加和作用,所產生的危害要大得多,如丙酮、丙烯醛和鄰苯二甲酸脂,丙酮和酚等。
②VOCs在陽光照射下,與大氣中的氮氧化合物、碳氫化合物等發生光化學反應,生成的光化學煙霧會危害人體健康和農作物生長;光化學煙霧的主要成分是過氧乙酞硝酸脂(PAN)、臭氧、酮類及醛類等。它們刺激人們的視覺和呼吸系統,危害人們的身體健康,且危害植物的生長。
③鹵烴類VOCs可破壞大氣中臭氧層。
三、VOCs的來源
由于煤、石油、天然氣是有機化合物的三大重要來源,因此工業中排放的廢氣大多來自于煤、石油、天然氣的燃燒供能。例如化學品、工業溶劑、聚合物、樹脂、油漆、涂料、農藥、橡膠、輪胎等行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