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樣治理VOCs?長安對各企業負責人提出了要求
作者: Guanglv
來源: 未知
發布時間:2019-07-23 16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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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7日下午,長安鎮重點VOCs企業整治工作會議召開,研究落實未完成末端提升的整治工作。副鎮長江耀舉出席會議,要求各企業嚴格按照要求推進VOCs治理,切實做好整治工作,努力營造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的濃厚氛圍,堅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,為美麗長安建設貢獻智慧和力量。
今年為VOCs企業全面整治階段,11月1日-11月30日為現場督察階段,12月1日-12月31日為執法階段。會議要求,鎮相關部門和各企業要全面貫徹落實鎮委、鎮政府關于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,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工作部署,充分發揮企業整改積極性,積極推行VOCs集中治理,實現VOCs污染治理設施長期穩定達標排放。
會議表示,要探索VOCs第三方治理工作經驗,為實現長安的藍天工程提供可靠的技術和物質保障。全鎮范圍內所有列入2019年整治工作名單的重點VOCs 排放企業,必須按相關要求全面開展整治,有效削減VOCs排放量,整治過程中要完善收集系統、控制無組織排放、選擇合適技術,提升末端治理設施、妥善處置次生污染物、保證設施運行效果、明確提升工程完成標準、完善信息公開制度。
江耀舉要求,各企業要切實轉變思想,提高認識;主動擔當履責,勇擔VOCs治理的企業責任;積極研究實踐,提升VOCs治理的實際成效,參會企業代表要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,為美麗長安建設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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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VOCs濃度過高時,會引起人急性中毒,會導致頭暈、惡心、昏迷甚至肝中毒。
那么如何防治VOCs呢?一是要求企業采用清潔生產技術減少排放;二是在工業生產中采用冷凝、吸附等技術對其進行回收利用;三是促進新技術、新材料和新裝備的研發和推廣;四是鼓勵企業自行開展VOCs監測。
據生態環境部官網信息,日前,生態環境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《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》(GB 37822—2019),本標準為首次發布,新建企業自2019年7月1日起,現有企業自2020年7月1日起,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