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OCs廢氣治理市場前景不可限量 未來工作廢氣環保設備企業重心已確認
作者: Guanglv
來源: 未知
發布時間:2017-11-07 08:54
人氣:
【廣綠環保 廢氣處理】當前,我國以PM2.5和O3為特征污染物的大氣復合污染形勢嚴峻。VOCs的大量產生和排放是導致我國O3濃度較快速增長的關鍵因素。為此,“十三五”期間,全面加快VOCs污染防治勢在必行。然而我國VOCs污染治理工作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,近年來的重點工作就是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體系。
VOCs廢氣治理市場前景可觀 未來工作重心已確認
近幾年,我國大氣污染形勢非常嚴峻,污染物非常多,主要包括PM、SO2、NOx、VOCs、NH3、H2S、O3、Hg等,其中VOCs的排放量近幾年非常巨大。
VOCs廢氣治理已迫在眉睫
據統計,早在2013年我國VOCs排放量達到了3000萬噸以上,超過了SO2、NOx、PM的排放量,已成為目前我國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,而且也已遠遠超過其他國家和地區的VOCs排放量。
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,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實施以來,我國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煙粉塵排放控制取得明顯進展,但VOCs防治工作相對滯后,雖然近年來我國VOCs排放控制政策體系逐漸完善,但排放量仍呈增長趨勢,對大氣環境影響日益突出。
業內認為,VOCs排放行業眾多,由于原料、工藝不同,排放特點大相徑庭,客觀上造成了檢測難、管控難、治理難。個別企業仍存在不重視VOCs控制、生產工藝落后、未配套建設或者閑置VOCs治理設施等問題。
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大氣領域首席科學家柴發合指出,VOCs控制是多種污染物協同控制中的一部分,不能只是埋頭做VOCs減排,而是要堅持目標導向、問題導向,即針對臭氧本身來控制VOCs。
柴發合認為,從防控體系來說,要建立完備的監測和評價體系,特別是建立光化學監測網,完善標準體系,加強前體物的監管;在重點地區開展臭氧來源監測,將影響臭氧的前體物——氮氧化物、VOCs的情況搞清楚,看控制多少量、控制哪些物種才更有效,并建立排放清單。
VOCs廢氣治理市場頗可觀
“各地VOCs治理政策、標準、方案的出臺實施,將催生巨大的VOCs治理、監測和第三方服務市場。初步預計,近3年僅VOCs治理市場將達1800億元。”廣東省環保產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分析說。
數據顯示,2015年后,我國VOCs治理產業已經呈現爆發式增長。據相關機構不完全統計,2015年,我國從事VOCs治理相關的企業不低于800家。2016年,掛牌新三板的VOCs相關企業約19家,至今已增長到33家,并出現了營業收入超5億元的企業。
“處于起步階段的VOCs市場,受到配套政策不完善、付費主體支付能力弱等問題的掣肘,仍需要政府、企業、第三方等進一步推動。在推廣第三方監測時,需對第三方公司進行考察、評估,淘汰技術差的監測、治理企業,預防市場呈現凌亂景象。”華南理工大學環境與能源學院院長、中國環境科學學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秘書長葉代啟說。
VOCs廢氣處理防治的工作重心
綜上,在“十三五”時期,全面加快VOCs污染防治勢在必行,VOCs治理市場的爆發也是大概率事件。但我們認為,要想真正實現治理工作的健康推進,讓市場藍海更加遼闊,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體系是當前的重中之重。
除了結合城市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,推進各地加強VOCs排放清單編制,配套建立完善VOCs排放清單編制與動態更新機制。將VOCs排放納入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中,建立覆蓋面廣、物種齊全、精確度高的國家VOCs排放清單。
還應當借鑒歐美、日本等發達地區的治理經驗,以監測與治理、管控為主要方向,從定點排放到無組織排放管控,從工業污染源到移動污染源管控,完善管理制度,加大技術研發,規范市場,逐漸解決我國VOCs治理與管控的問題,盡快實現從“有”到“好”和從“好”到“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