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莞市環保局再曬權責清單 明確五類排污權初始價格
作者: Guanglv
來源: 未知
發布時間:2018-08-18 16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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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環保局再曬權責清單
行政處罰權限全下放分局 明確五類排污權初始價格
繼今年5月后,市環保部門再曬權責清單,明確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范圍及價格。
根據權責清單,每項職權的實施依據、實施對象、下放/委托權限、下放/委托范圍、對應責任事項、問責依據及監督方式等均逐一公開。行政處罰類權限全部下放到各鎮街(園區),基層環保分局對違法主體的違法行為,均可執行罰款、責令改正、責令限期繳納、責令停產整治等處罰措施。對于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,環保分局可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,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。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市民群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,市環保部門受理后,對有獎舉報案件的辦理情況進行監督審核,對符合獎勵條件的案件,依程序核發獎金。
與5月相比,權責清單更加精簡。其中,行政征收從2項減至1項,刪除了“排污費征收”項目,明確了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實施內容。對化學需氧量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氨氮、揮發性有機物等五類排污權初始價格作了明確規定,分別為3000元/噸·年、1600元/噸·年、1800元/噸·年、4000元/噸·年、8000元/噸·年。排污權交易價格實行最低限價管理,出讓方和購買方,均按不低于初始價格及省核準的排污權交易規則進行交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