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廣東將排查摸清全省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底數,并按照停產關閉、整合搬遷、整改提升等方式實施分類整治。并編制了《廣東省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綜合整治工作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,以下為節選:
1、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界定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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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: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,沒有按要求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工業企業(場所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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亂:不符合國家或省產業政策,應辦而未辦理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的工業企業,存在于居民集中區的企業、工業攤點、工業小作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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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:依法應安裝污染治理設施而未安裝或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備,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工業企業(場所)。
2、主要目標
全面排查摸清全省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底數,按照停產關閉、整合搬遷、整改提升的方式實施分類整治。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“散亂污”企業(場所)綜合整治工作。
3、重點任務
? 停產關閉一批。
對不符合國家或省產業政策,依法應辦理而未辦理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,違法排污嚴重的工業企業(場所),達到法律規定應停產、停業、關閉情節的,堅決依法查處。
? 整合搬遷一批。
對于達不到停產、關閉條件,但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、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、未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且長期污染環境的工業企業(場所),應加強排污監管,經當地政府綜合評估,整合后可以達到相關管理要求的,應依法限期整合搬遷進駐園區,并依法辦理審批或登記等手續。
? 整改提升一批。
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、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、依法可以補辦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的,達不到停產、關閉條件且未列入整合搬遷的工業企業(場所),應加強排污監管,依法限期整改,并按照程序補辦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,納入日常監管范圍。
4、實施步驟時間
? 排查摸底階段(2018年5月10日-6月30日)
全面摸查工作應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,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分類處置完整清單,于7月10日前報送省對應的責任部門。
? 清理整治階段(2018年7月1日-2019年9月30日)
每季度完成率不低于全部整治任務的20%,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綜合整治工作。各地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,向省對應的責任部門報送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綜合整治階段性總結、匯總表和進展情況清單。
? 總結復查階段(2019年10月1日-12月31日)
各地應于2019年10月30日前上報“散亂污”企業綜合整治工作總結。各地要持續鞏固整治成果,對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綜合整治情況進行復查,做到發現一起堅決取締一起。省環境保護廳將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對各地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綜合整治整體情況進行核查,并形成專題報告報省政府。
近日,江蘇省省級環保督察已經開始,組建了3個省環境保護督察組,相繼完成進駐。江蘇灌南縣更是要求化工園區所有企業一律停產整治!
通過督察:
1、重點了解市級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、環境保護重點任務推進情況、區域環境質量改善情況、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推進情況、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和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等內容。
2、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注、群眾反映強烈、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。
3、重點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。
4、重點督辦人民群眾反映的身邊環境問題的立行立改情況。
5、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、亂作為情況。
5月,山東省各巡查組將進駐淄博、東營、泰安、臨沂4市開展巡查。在巡查基礎上,山東省將采取“1+28”安全生產整治模式。
山東省安全生產巡查企業方面
重點事項清單
湖北省環保督察在全省持續,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企業堅決關停、拆除!
2018年第一批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全面啟動,已組建4個省級環境保護督察組,分別負責對黃石市、十堰市、咸寧市、恩施州等4個市(州)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。
目前,4個省級環境保護督察組已全部完成督察進駐。面臨如此嚴格環保安監風暴,擺在化工、化纖、紡織、印染等制造型企業面前的只有兩條路:一是早日完成轉型升級;二是抱團取暖,并想辦法進入園區。
甘肅省環保廳于5月2日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部署環保工作,審議了《關于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查處打擊力度工作方案》,將通過典型案例通報、開展明察暗訪、加大公開曝光力度、加強監督問責等一系列措施,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,嚴肅查處各種環境違法違規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