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莞環保:大氣辦通報今年4-11月大氣污染防治督查情況:420家涉污單位完成整改
作者: Guanglv
來源: 未知
發布時間:2018-12-06 14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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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市大氣辦督查人員深入各鎮街(園區)開展大氣防治督查工作
12月4日,市大氣辦通報了今年4-11月大氣污染防治督查情況。截至11月底,市大氣辦督查組深入全市33個鎮街(園區),對1220家涉氣污染單位進行實地排查,發現存在大氣污染的問題單位451家,其中54家違法排污的企業受到處罰,420家存在問題的涉氣污染單位完成整改。市大氣辦督查組將繼續圍繞“查違法、督整改、促提升”的工作思路,揪出涉氣污染問題和違法行為,強化督查常態化推進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,進一步守護“東莞藍”。
1、一家企業法定代表人因企業違法被罰5萬元
“督查中發現的涉氣污染問題,我們都會按程度進行分類處置,對于明顯涉嫌環境違法行為、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問題,將立即移交轄區大氣辦,由相關職能部門立案查處。”市大氣辦有關負責人表示,今年4-11月,針對大氣督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,相關職能部門已對其中的54宗進行立案調查,并作出相應的處罰。其中,37家企業環保手續不齊全、11家企業擅自更改鍋爐燃料、4家企業因超標排放廢氣而被處罰。此外,還有一家企業危廢存儲不當、一家企業閑置廢氣處理設施,也受到相應的處置。
據介紹,在這批被處罰的違法企業中,道滘一家米制品廠擅自更改燃生物質鍋爐燃料燒煤,大嶺山一家印刷公司未辦理任何環保手續直排廢氣,均分別被處以25萬元罰款。此外,還有8家涉氣污企因未辦理環保手續、擅自更改鍋爐燃料、廢氣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,分別被處罰20萬元。
市大氣辦有關負責人還透露,這家被罰款25萬元的米制品廠,其中5萬元是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處罰。這也是給其他企業負責人敲響警鐘,作為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,企業法定代表人必須切實加強企業的管理,強化對企業員工的環保法律法規教育,確保企業合法合規生產。
2、污企屢查不改依法將頂格處罰
“處罰只是手段,我們更希望看到涉氣污染單位能及時整改,完善內部管理制度,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,做到達標、合法排放。”市大氣辦有關負責人表示,對于沒有產生較大污染的問題,市大氣辦督查組會以教育、提醒等形式,要求涉氣污染單位立即開展整改,并通報轄區大氣辦跟進整改落實情況。從“回頭看”情況來看,在建工地的揚塵防治問題整改效果較好,120個被查出問題的在建工地項目,有102個在當天即完成整改,對裸露的土方和泥沙地面進行全覆蓋處理,認真落實“六個百分百”要求。截至11月底,全市451家存在大氣污染的問題單位,有420家單位已完成整改。
市大氣辦有關負責人還表示,目前部分鎮街對督查工作的重視程度還有待提高,對于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查處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大。接下來,針對企業閑置環保設施、肆意偷排直排的違法行為,將依法進行從嚴從重處罰。市大氣辦督查組將對前期檢查存在問題企業進行“回頭看”,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未開展整改、已被處罰仍繼續違法、整改過后問題反彈等問題,對于屢查不改、邊改邊犯的涉氣污染單位將依法實施頂格處罰。鎮街(園區)、職能部門涉嫌監管不力的,還會報請市委市政府嚴肅追責。
編輯:東莞環保